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经贸预警(2023-2-10)

2023年02月10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一 、欧盟对华耐腐蚀钢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2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洲钢铁工业联盟(The European Steel Association EUROFER)于2022年11月8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耐腐蚀钢(Corrosion Resistant Steels)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ex 7210 41 00、ex 7210 49 00、ex 7210 61 00、ex 7210 69 00、ex 7212 30 00、ex 7212 50 61、ex 7212 50 69、ex 7225 92 00、ex 7225 99 00、ex 7226 99 30和ex 7226 99 70(欧盟TARIC编码为7210 41 00 20、7210 49 00 20、7210 61 00 20、7210 69 00 20、7212 30 00 20、7212 50 61 20、7212 50 69 20、7225 92 00 20、7225 99 00 22、7225 99 00 92、7226 99 30 10、7226 99 70 94)项下的产品。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倾销调查期结束。

2016年12月9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耐腐蚀钢发起反倾销调查。2018年2月8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耐腐蚀钢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9年11月26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耐腐蚀钢进行自主反规避调查。2020年8月5日,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耐腐蚀钢反规避调查作出肯定性终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二、印度尼西亚对涉华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3年2月6日,印度尼西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03/38/KADI/02/2023号公告,应印尼企业PT Krakatau Steel申请,对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印尼税号为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20、7208.39.30、7208.39.40、7208.39.90、7208.90.10、7208.90.20及7208.90.90。

2006年6月28日,印度尼西亚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启动反倾销调查。2008年2月28日,印尼对该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2年4月4日,印度尼西亚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的热轧板卷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与此同时,对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热轧板卷启动反倾销调查。2013年11月27日,印尼财政部发布第169/PMK.011/2013号公告,决定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的热轧板卷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均为0~20%。2017年12月21日,印尼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中国台湾地区、泰国涉案产品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涉案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2019年4月9日,印度尼西亚财政部发布第25/PMK.010/2019号公告,决定继续对中国大陆、印度、俄罗斯和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中国台湾地区和泰国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均维持0~20%反倾销税,该案涉及印尼税号7208.10.00、7208.25.00、7208.26.00、7208.27.11、7208.27.19、7208.27.91、7208.27.99、7208.36.00、7208.37.00、7208.38.00、7208.39.10、7208.39.90、ex.7208.90.10、ex.7208.90.20和ex. 7208.90.90项下的产品。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三、美国企业对特定金属钱夹及其组件提起337调查申请

2023年2月3日,美国The Ridge Wallet LLC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特定金属钱夹及其组件(Certain Compact Wallet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和商业外观,请求发起337调查,并发布普遍排除令或有限排除令和禁止令。美国、中国共5家企业为列明被申请人。

《经贸预警》信息内容来源于国家贸促会贸法通平台,报告内容仅供预警与风险提示,供参考之用,不能将其视为做出决策的唯一依据。如有任何意见与信息反馈,请与我们联系。

北京市贸促会法律部

联系人:田博文

电子邮件:tianbowen@ccpitbj.org

电话:010-88070495;

网址:http://www.ccpitbj.org/

主办:北京市贸促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综合事务中心

京1CP证12017809号-3|京公网安备1101020006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