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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预警(2024-12-23)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一、欧盟对中国陶瓷餐具和厨具发起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Cerame-Unie / The European Federation of Ceramic Table and Ornamentalware(FEPF)于2024年10月17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Ceramic 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编码为ex 6911 1000、ex 6912 0021、ex 6912 0023、ex 6912 00 25和ex 6912 0029(TARIC编码为6911 10 00 90、6912 00 2111、6912 00 2191、6912 00 2310、6912 00 2510和6912 00 2910)。

二、欧盟对中国缬氨酸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欧盟企业Eurolysine SAS于2024年11月5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缬氨酸(Valine)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922 4985(TARIC编码为2922 49 8587)。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三、欧盟对中国蜡烛发起反倾销调查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应占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欧盟蜡烛总产量25%以上的欧盟生产商于2024年11月4日提出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蜡烛(Candles, Tapers and the like)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的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3406 00 00。本案初裁预计将于7个月内作出,最长不超过8个月。

四、欧盟对锰硅合金发起保障措施调查

2024年12月1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对进口锰硅合金(Manganese and Silicon-based Alloying Elements)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本案涉及欧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编码为2804 69、7202 11、7202 19、7202 21、7202 29、7202 30、7202 9930、ex 7202 9980和ex 2850 0060。除另行延期(最长2个月)外,终裁将于立案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

五、印度决定对中国伸缩式抽屉滑轨征收反倾销税

2024年12月18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第27/2024-Customs(ADD)号通报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4年10月19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伸缩式抽屉滑轨(Telescopic Channel Drawer Slider)作出的反倾销终裁建议,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涉案生产商/出口商Jieyang Zhengbiao Hardware Co., Ltd、Foshan Shunde Heqia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Co., Ltd、Zhaoqing City Gaoyao District Kangxun Precision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Co. Ltd、Jieyang ZhongXing Hardware Co. Ltd.、Foshan Fusaier Metal Products Co. Ltd.(佛山市顺德区福赛尔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均为0,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的反倾销税为422美元/吨。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83024110、83024190、83024200和83024900。厨房和卧室配件(如抽拉式裤架、滑动式领带架)等产品不在本案征税范围。措施自本通报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生效。

六、津巴布韦对进口牙膏启动保障措施调查

2024年12月19日,WTO保障措施委员会发布津巴布韦代表团向其提交的保障措施通报。2024年10月11日,应津巴布韦生产商申请,津巴布韦竞争和关税委员会(Competition and Tariff Commission)对进口牙膏(Toothpaste)启动保障措施调查。涉案产品的津巴布韦税号为3306.10.00。除另行延期(最长两个月)外,终裁将于六个月内作出。涉案产品主要进口自印度、中国和南非。

七、土耳其对中国燃气热水器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2024年12月18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37号公告称,应土耳其生产商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燃气热水器启动反倾销第二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8419.11.00.00.00。案件调查期间,现行反倾销税持续有效。

(以上信息来自国外官网、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等网站)

《经贸预警》信息内容来源于国家贸促会贸法通平台,报告内容仅供预警与风险提示,供参考之用,不能将其视为做出决策的唯一依据。如有任何意见与信息反馈,请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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