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印度外贸总局放宽从经济特区向国内关税区转移二手IT设备的限制

2024年03月08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近日,印度商工部下属的外贸总局(DGFT)发布通报(“Notification 56/2023”),修订2023年对外贸易政策(FTP 2023)(第2章)第2.31款,该条款涉及二手商品的进口政策。该通报插入2.31段I (e),放宽从经济特区(Special Economic Zones,SEZ)向国内关税区域(Domestic Tariff Areas,DTA)进口笔记本电脑、台式机、显示器和打印机等二手IT资产/商品的规定,但须满足其中相关规定的条件。

根据印度对外贸易政策(FTP)的规定,进口到印度的货物受到监管,对于某些特定货物的进口,须持由外贸总局(DGFT)颁发的特定许可证。一般来说,进口货物分为“禁止性Prohibited”、“限制性Restricted”、“国营贸易企业State Trading Enterprises(STE)”、“自由性Free”等四类。由于印度SEZ是在印度境内被视为外国领土的指定区域,因此出于贸易运作、关税和关税的目的,将货物从SEZ转移到DTA基本上相当于将货物进口到印度。印度自2023年11月起,将IT设备的进口类别从“Free”调整为“限制”,因此56/2023号通报指出,从SEZ向DTA进口二手IT资产属于“受限”类别,并将受到限制进口许可证的约束。不过,二手IT资产可以不需要申领受限制进口的许可证,但须符合下列条件:

  • 进一步用于DTA运营:所使用的IT资产可能会被转移以进一步用于DTA运营。此外,此类IT 资产必须在SEZ使用至少2年,且自制造之日起不得超过5年;
  • 搬迁至DTA :如果企业的某个事业部关闭其在SEZ的业务并搬迁至DTA,则此类资产的转移将不需要限制进口许可证,前提是该事业部所使用的IT资产设备自生产之日起不超过5年。但如果IT资产以二手/旧状态进入SEZ且使用时间少于2 年,则此类二手IT资产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不能转移至DTA。
  • 进口时没有获得监管要求的豁免:如果在将二手IT资产进口到SEZ时,有监管要求的任何豁免即强制注册令 (CRO)、有害物质限制 (RoHS)以及WPC等,则此类已使用的IT资产将不包含在这些放宽范围内。

综上所述,FTP 2023的修订一定程度上简化了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取得许可证的繁琐程序,通过遵守第56/2023号通报规定的条件,无须申请许可证将二手IT资产无缝地从SEZ转移到DTA。

关于修订2023年对外贸易政策的56/2023号通报可通过外贸总局官网查见:https://www.dgft.gov.in/CP/

来源:南亚标准研究暨成都技术贸易措施

信息内容来源于贸法通平台 ,报告内容仅供预警与风险提示,供参考之用,不能将其视为做出决策的唯一依据。如有任何意见与信息反馈,请与我们联系。

北京市贸促会法律部

联系人:田博文

电子邮件:tianbowen@ccpitbj.org

电话:010-88070495;13718609060

网址:http://www.ccpitbj.org/

主办:北京市贸促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综合事务中心

京1CP证12017809号-3|京公网安备1101020006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