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推动京蒙两地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的交流合作。3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与我会举行了《北京市贸促会与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会长刘廷山、北京市贸促会会长熊九玲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国贸促会会务部部长杨平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喆、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副会长张和平等出席签字仪式。我会副会长林彬主持签字仪式。
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会长刘廷山在讲话中指出,北京市贸促会与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与北京市贸促会的全面合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并向更深更广的层次拓展延伸。长期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与北京市贸促会一直保持友好交往和务实合作,由于北京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在资源、资金、人才、技术、市场等方面互补性强,北京市贸促会与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两会的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础和广阔的前景,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将认真落实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所有条款,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完善合作机制,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谱写友谊合作、互利共赢、创新发展的贸促工作新篇章。
熊九玲会长在讲话中指出,京蒙两地贸促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标志着京蒙双方的合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特别是近年来,北京市贸促会与内蒙古自治区贸促会的合作更加紧密,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两会同是环渤海地区贸促系统联席会议的发起单位,内蒙古贸促会组织召开了第四届环渤海地区贸促系统联席会议,对促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两会之间的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内蒙古自治区每年都组织政府代表团和经贸代表团,参加北京科博会、文博会等大型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的活动中,北京市贸促会组织大型经贸代表团,参加了中国少数民族商品交易会等经贸活动。此次签订的框架协议条款务实,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双方将在国际联络、贸易促进、经贸培训、人才交流、信息资源共享、法律服务等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共同促进京蒙两地经贸工作和国际商会工作共同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王喆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的基本情况。重点介绍了内蒙古自治区的四大优势:一是区域优势。内蒙古地域辽阔,边境线长,对俄蒙经济辐射力强。二是资源优势。具有丰富的地下资源,包括煤炭、稀土、天然气,还有风力发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三是文化旅游优势。内蒙古人能歌善舞,内蒙古的演出团体计划在北京大专院校、剧场演出,让更多的人了解蒙古族的热情与奔放。四是欠发达地区发展潜力优势。近几年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增长迅速,在全国名列前茅,蕴藏着巨大的经济发展潜力。王喆副部长最后强调,两地贸促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必将推动京蒙两地在科技、文化、人才等领域的全面合作,促进两地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