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解决商事纠纷的合作模式,充分发挥贸促系统商事调解组织专业化、国际化的优势,根据中央十六部委《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中国贸促会《关于进一步健全全贸促会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我会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9月25日上午举行了建立商事纠纷立案调解联动机制合作、商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办公室的签字和揭牌仪式。
仪式在市高法新闻发布厅举行,该院立案庭何通胜庭长主持仪式,马立红副庭长宣读了《合作协议》,熊九玲主任和翟晶敏副院长分别代表市贸促会、市高法向活动致辞,签署协议,并在与会同志热烈的掌声中为“商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办公室”揭牌。
出席仪式的还有我会李露霞副巡视员及市属各区县法院院长、庭长等40余人。
调解联动机制的建立,既使我会法律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完善,又可极大的提高了首都调解中心商事调解的影响力和公信力。这样,调解中心可借助于贸促系统调解网络优势,以商事调解国际化、专业化的特点和高效、便捷的有效方式,在社会化大调解中充分发挥其作用,从而为完成市领导最近提出的“切实维护好首都社会和谐稳定”这一重要任务做出贡献。
为避免形式主义,力求务实从简,双方约定签字及揭牌仪式不邀请各自主管领导和新闻媒体,不赠送纪念品,不举办宴会。
熊九玲主任和翟晶敏副院长分别代表市贸促会、市高法签署协议
熊九玲主任和翟晶敏副院长在与会同志热烈的掌声中为“商事纠纷联动调解工作办公室”揭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