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30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各有关企业: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2021年第49号)公告要求,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和签发将进行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贸促会将自2021年9月1日起统一为企业签发新版贸促会中国-瑞士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见附件1)。同时,根据海关总署最新要求,针对企业申办新版证书需多页显示内容的,统一按附件2所示多页打印模式为企业签发证书,不再使用原有续页打印的操作模式。自主打印企业打印新版证书前需完成最新版本打印组件下载和更新。
企业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申办的旧版证书9月1日后仍可正常使用。9月1日后如遇旧版证书需补办或更改的,请联系贸促会申办新版证书,证书的申请日期和签证日期应为实际申请和签证日期。
企业出口货物因贸促会证书格式问题在瑞方关税减免受阻的,请及时联系我中心处理。
特此通知。
北京国际经济贸易法律服务中心
2021年8月30日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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