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5日 来源:中关村创意产业网
2009年4月13日发布的《文化蓝皮书》指出,从全球范围看,迅猛发展的高新科技向文化领域广泛渗透,新的文化产业群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迅速崛起,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其中,中国城市文化消费的发展问题成为金融危机背景下,经济增长逆势而上的关键。
蓝皮书指出,针对中国城市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消费情况,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发起了“中国城市文化消费调研”。调查选择了北京、上海、重庆、广州、长沙、郑州、沈阳、西安八个城市,对市民文化需求和消费现状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目前,中国城市文化消费的特点是:第一,数字娱乐消费时代已经到来,文化消费形态逐渐多元化;第二,随着建设学习型社会的逐渐深入,文化教育消费投入成为城市居民逐渐青睐的文化消费方式;第三,城市居民对文化产品的消费仍偏向“实用型”。
蓝皮书还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消费领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文化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遵循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都为文化消费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增长空间。但是城市文化消费也存在一些不足:第一,文化消费差距较大,消费呈现两极现象,区域间仍旧存在显著差距;第二,文化消费结构单一,信息获取渠道不平衡;第三,盗版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使用频率在居民文化消费中仍占较高比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文化企业的良性运转和文化产业的有序发展;第四,文化产品消费形态较为单一,衍生产品消费关联度不高,从而影响了文化产业的盈利空间。
针对目前文化消费存在的四点不足,蓝皮书指出中国发展城市文化消费的几点建议:
第一,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建设,提高版权保护意识,建立健康顺畅的文化消费链条。
版权的作用在于通过有限的权利垄断,达到促进知识资源共享与文化、科技进步的作用,从而避免重复研究、资源浪费。与此同时,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具有知识产权观念的创新性人才,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环境能够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产业生态。瞬息万变的文化产业局面需要与时俱进的版权制度。因此版权保护制度既要审时度势,关注中国版权的国际化原则,也要维护国际化过程中的民族利益,因地制宜进行中国版权战略的具体调整,以适应不同阶段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而从根本上给行业发展提供一个平台,给产业升级提供一个有效的空间和保障。
第二,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优化改善文化消费环境,使文化成果归人民共享。
调研结果显示,城市公共文化设施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与居民的满意度存在一定的差距。例如,56.5%的城市居民认为“文化活动场馆少”。另外,对城市文化氛围的满意程度、文化活动的创意满意度也都有待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是城市文化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它保障和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着力改善文化消费环境,营造良好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将更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消费需求。
第三,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形态,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消费层次。
从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以及城市居民文化消费状况可以看出来,城市居民的文化消费正在进入更加注重消费品质的阶段。文化消费占人均消费支出比重越来越大,因此,这一关键阶段,需要充分利用文化资源,创新文化形式和内容,提供高质量、多类型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积极引导城市文化消费,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提高文化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第四,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力推中国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走出去,以实力求国际传播话语权。
从目前国际文化品市场的中外贸易来看,我国文化产品在与欧美发达国家文化产品的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文化对外贸易范围不够广泛,结构不尽合理。出口范围主要是亚太地区,产品主要进入中国港澳台地区、日本、韩国、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地,一部分产品也进入欧美地区,其他地区则很少。在出口产品中,50%以上是游戏、文教娱乐和体育设备及器材等硬件产品,而文化软件产品(指文化内容和文化服务)的出口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因此,在已有的优惠政策下,政府应该积极出台保护性扶持性政策,从财政扶持、出口信贷、信用保险、出口退税、表彰奖励等方面,鼓励支持我国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进入国际,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同时,必须有重点地扶持若干大型文化产业集团进行跨国经营,与国外同类公司进行短兵相接的较量。只有在实力上占优,又掌握有效的传播途径,占领广泛的文化品市场,才能有效地将自身的观念传播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