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8日 来源:中关村创意产业网
目前我国的人均文化消费水平只达到了发达国家的1/4,第三产业整体发展程度也低于发达国家10个百分点左右,以文化产业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7月2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这也是中国在世界金融危机中,继出台钢铁、汽车、纺织等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后,拿出的第十一个产业振兴规划。
这个规划,让人联想起十年前,韩国在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提出“文化立国”战略,制定《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颁布文化产业振兴的相关政策法规,使该国文化产业得以迅猛发展,成为走出金融危机阴影的一个重要依托。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能否取得同样功效?很大程度上,这取决于如何理解并落实这项规划的八项重点工作中释放出来的“含金量”高低的新信号。
信号之一:文化“产业壁垒”将逐渐消亡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明确提出了“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常年从事文化工作的人们,对这句话背后的隐含的东西深有感悟。
几年前,北方一个省曾经想组建发行集团,整合区域内的图书发行资源,然而当时新华书店系统在各市、各县都是属地管理,谁都不愿意放开,有的县甚至把新华书店当成支柱产业,这一设想难以行得通。这种文化产业壁垒不但在出版界出现,在电影领域也普遍存在:北方一家电影院线公司成立后,积极吸收邻省放映单位加入,没想到碰了壁,因为邻省发文要求省内电影公司只允许加入本地院线,即使有的电影公司靠打欠条度日,也不允许与外地院线合作。
文艺演出领域的地方保护更让文艺院团头疼不已。曾担任过一家省歌舞团团长的尹俊明说,有一段时间,当地接连发生省、市级剧团到县、乡镇演出遭拒的情况,理由很简单,省、市剧团抢了县剧团饭碗。在地方割据的同时,部门壁垒也交叉进来。有些电视台的戏剧节目水平不高,缺少名角,却不与当地的文艺演出单位合作;而文艺演出单位坚壁清野,不让电视台录节目。没有优秀演员与节目,电视台的戏曲节目是不可能办好的。
由于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各自为政,文化资源条块分割,过去文化领域存在着部门壁垒、地区壁垒、行业壁垒等多重障碍。这些壁垒的存在,无疑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阻碍文化产业的壮大发展,在文化领域实行“对内开放”显得迫在眉睫。
近几年来,在山东、河北、上海、浙江等地,一些文化单位不断探索打破各种壁垒。有的文艺院团主动同电视台联系,把舞蹈节目搬上电视屏幕;有的省市组建大型出版集团、广电集团、报业集团,突破重重困难,尝试跨地域、跨领域经营。一年前,浙江出版联合集团就走出本省,与山西太原市新华书店实现跨省连锁经营,开创了一条对省外新华书店不投资,通过技术和业务链接进行连锁的新模式,太原新华书店合作后的销售同比增长了40%以上。
然而,这些打破壁垒的个体合作并不系统,没有政策与制度的保障,显得比较零散。《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联合或重组”,还提出“发展文艺演出院线,推进有线电视网络、电影院线、数字电影院线和出版物发行的跨地区整合”,这些都为文化资源的跨区域、跨领域整合提供了政策支撑,一个统一开放的文化产业市场体系可望形成。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事实上,随着壁垒的打破,文化资源的重新整合,中国已经到了该出现本土“文化产业航母”的时候了。从现实情况看,由于受到世界金融危机冲击,大量资本开始涌入并集聚于文化产业。同时,文化产业科技含量高、污染小、资源消耗少,迎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也成为其投资优势。业界理应抓住机遇,积极打造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努力实现“几何级增长”。
在实现文化资源大整合的过程中,有必要防止三种现象:一是文化产业“集团化”不要盲目跟风,文化资源的整合需要市场支撑,而不能强行用行政手段“拉郎配”,有的地市一级甚至县一级都纷纷提出要组建集团,招牌与名头都很大。如果不按市场规律办事,一哄而上,重复建设,文化产业的发展有可能遇到更大的集团壁垒;二是集团化不要搞成“合作社”,单纯为追求集团化而出现的简单联合,只是形式上把各单位捆绑在一起形成“合作社”,就不会达到实质性整合的目的;三是避免有产业没有经营者的局面,必须尽快培育既懂文化又懂管理、营销的文化产业CEO。
信号之二:文化消费将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要“不断适应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新变化和审美新需求,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扩大文化消费”。随着我国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迈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群众在满足对物质需求的同时,对文化的需求也日渐显现。在世界金融危机下,文化消费虽然不同于百姓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的消费,可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群众对文化消费依然有比较旺盛的需求。
杭州市委宣传部采取抽样调查、座谈研讨、实地考察等方式,在杭州范围内对当前群众的文化需求状况进行调研。发现相比于前几年,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呈现出一些新特点。在受调查的群众中,文化需求方面,选择看电视的为94%,看报纸的为91%,看书的为72%,听广播的为53%,看电影的为31%,看演出的为22%,看展览的为18%,上网的为17%。分析单项中,22%的群众经常观看演出,但希望经常看演出的群众达64%;参观展览需求增长迅速,其中68%的群众一年参观5次以下,27%在5次以上。人们的文化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态势。目前大多的文化消费已从基本型走向发展型和享受型,教育、旅游与娱乐正成为文化消费的热点领域,这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相对应。
相比之下,我国目前的文化产品还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四川省委宣传部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82.5%的人认为文化产品的精品不够多,75.9%的人认为国有文化资源的巨大潜力还有待挖掘,87.2%的人认为农村文化发展相对滞后。不管是发达地区的城市,还是中西部农村,人们对健康有益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都表现出极大的渴望。湖南怀化当地的宣传部门对部分县区农民的抽样调查显示,63%的农民表示对文化的需求“很强烈”或“较强烈”;51%的农民表示目前离满足自己的文化需求还“差得远”;79%的农民希望改变现状。上海有53.6%和53.4%的人认为社区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一般”;有超过三分之一的人认为上海全市的文化设施、文化活动、文化产品“一般”。在中西部地区,不少乡镇文化站普遍存在一个人,一间房,一枚章,无阵地,无设施现象。即使在城市中,也存在群艺馆、图书馆、博物馆较少,或建设不达标的情况。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扩大文化消费”,也针对了过高的消费门槛,把不少群众挡在文化市场大门外的问题。满足群众的文化消费,其实是保民生的应有之义。从演出到电影,高票价已成为抑制文化内需的瓶颈。在国内许多地方,赠票已成为中国文化市场不同于外国的一种奇特现象,即使一些机关干部或都市白领这样收入较稳定或较高的群体,也不会把看演出看成是经常性的文化活动,主要靠单位集体买票或是赠票。票价太高,不会形成长期稳定的文化消费群体,如果没有这个群体,也不可能孕育出真正的市场。调查显示,一个健康的演出市场,至少要保证60%以上的是散客,它的效益才有保障,市场才会长久。
扩大内需,不能一味地盯住物质层面的内需,而轻视或忽视文化层面的内需。美国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大萧条,出现了好莱坞的崛起。上世纪90年代亚洲金融危机,推动日本、韩国文化产业得以蓬勃发展,两国政府对本国经济结构进行大规模的调整,走上了以文化产业“刺激内需、拉动出口、重振经济”的道路。如今,美国的消费类视听技术文化产品的出口早已超过航空航天业,成为第一大出口产品。日本动漫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也节节攀高,其对美出口额是该国钢铁出口额的4倍;英国创意产业同样超过了其钢铁工业所取得的利润。
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帮助我国制造业在金融危机中升级换代,逐步把“中国制造”提升为“中国创造”。据《中国文化产业发展蓝皮书》中的测算数据,目前我国的人均文化消费水平只达到了发达国家的1/4,文化消费潜力远远没有释放出来。中国的第三产业整体发展程度也低于发达国家10个百分点左右,以文化产业为代表的“新兴服务业”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信号之三:培育“数字文化业态”时机成熟
《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中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文化产业”。其背景是当前国内出现了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包括数字出版、数字影音、数字游戏、网络服务在内的数字内容文化产业的新型业态。中国传媒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主任赵子忠认为,现在的文化产业领域正发生着一场革命,其内涵极大地拓宽,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文化产业”概念开始以全新的面貌,对过去以文艺文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为代表的传统文化产业体系进行改造。《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指出,要“积极发展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网络广播影视、手机广播电视等新兴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升级”。
业内人士已关注到,近几年间,除文化部、科技部外,多个部门的政策密集实施于数字内容文化产业。去年年初,国家广电总局出台扶持数字电视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同年还制订完善包括数字电影放映、数字电影质量技术管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政策与管理办法。去年2月,新闻出版总署出台电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规定,结束了数字出版多年来无法可依的局面,加上此前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数字出版行业的政策建设与管理体系日趋完善。
这些政策的效应已开始显现。去年我国有线数字电视已在全国大中城市全面推开,政策是市场发展的主要驱动因素。全国有千余个城市进行了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其中30多个城市已完成了整体转换,全国有线数字电视用户4501万户,接近全国有线电视用户总数的1/3。此外,业内并购频繁,产业集聚度提高。
国内大型传统出版业也开始主动谋求变化,加速自身数字化转型,数字媒体发行集团成为出版业最重要的产业组织形式之一。去年5月,中国出版集团投资千万元组建了中国出版集团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广东出版集团随后成立广东省出版集团新媒体出版中心。移动通信运营商、大型门户网站、网络游戏公司等一些非传统出版产业链条上的“新面孔”,也开始进军数字出版产业链。
国家与各地方也开始打造数字“新文化产业”。去年7月,新闻出版总署新设三个司,科技与数字出版司是其中之一,专门负责数字出版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与审批、标准制定、内容监管等工作。同月,全国首个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在上海张江高科(600895,股吧)技园区揭牌。同年8月,广东省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广东数字出版的若干意见》,对数字出版作出具体规定。浙江、湖北与陕西等地也在积极向新闻出版总署申报建立国家级数字出版产业基地。
文化产业领域的种种现象表明,数字技术正进入一个高速大规模商用的阶段,市场潜力无限。杭州市华数数字电视杭州有限公司负责人说,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的2008年,也是中国地面数字电视大规模开始应用的第一年,机顶盒、高清电视一体机、车载产品等各种接收终端逐渐成熟,并进入市场。以机顶盒为例,500元的单价,1.2亿电视用户,这一市场规模就是600亿元。广电系统的移动内容数字技术也迅猛发展,去年国家广电总局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广移动多媒体广播技术,发布行业标准,为移动多媒体广播从技术步入向商用全面转化的新时期创造了条件。
电影拍摄制作、发行、放映环节的数字化也进入成熟应用期。到去年底,我国已完成1600部影片数字化转换,还通过网络传输和数字硬盘传送等,实现了电影数字化发行。移动音乐是数字技术的新内容。中国联通(600050,股吧)率先实现的黄金7秒炫铃广告业务,在充分挖掘无线音乐新媒体传播属性的同时减小了用户的使用成本。赵子忠说,3G进程的加快、音乐手机终端的不断普及,使移动音乐市场在2008年进入成熟期,包括运营商收入等在内的整个市场规模估计达170多亿元。
信号之四:“走出去”迎来“政策利好”
“落实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与服务出口的政策,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是《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八项重点工作中的最后一项。
近年来,中国演艺产品通过商演的方式“走出去”取得骄人成绩。中国对外文化集团相继打造了《少林雄风》《浮生六梦》《中国风》《武林时空》《中华风韵》等专门面向海外市场的品牌剧目,深受海外观众欢迎。其中杂技《中国风》、交响乐《中华风韵》分别与美国最有影响的演出娱乐经纪代理机构哥伦比亚艺术家经理公司和美国国际管理集团合作,进入美国主流剧场或剧院演出。2008年中国对外文化集团在全球5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210多座城市,举办了74项演展、活动总场次达5600多次,吸引海外观众1100万人次,活动总场次和观众数量分别比2007年增长12%和10%,其中商业项目的比例超过60%。
世界金融危机为中国文化“走出去”带来机遇。首先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模式”重新认识,使得更多人对中国文化产生兴趣。其次,金融危机导致一些发达国家的文化企业经营困难,低价待售,对外资的限制可能降低,也为我国文化企业并购海外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了机遇。
中国演艺产品“走出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着市场主体发展不充分、市场运作经验不成熟、自主创新品牌少,推广营销费用较高制约出口等弊端,影响“走出去”的规模、质量、数量。演出的前期投入费用较高,也制约了部分演艺企业“走出去”。国外演出前期投入费用普遍较高,以旧金山湾区为例,演出需要的开支包括:一般2000座位剧场租金每场为5000~7500美元,月租金需15万~23万美元,每场演出还需另外缴纳3万美元用于支付灯光、音响、场地人工等费用;演出广告费,文宣设计和海报等制作1800美元/期;人员接待费用:如果是60~80人的团,食宿行费用按三星级宾馆、2人1间房计算,每人每天100美元,按月计算整团需要18万~24万美元。中国一些演艺团体普遍规模不大,实力不强,而庞大的国际旅费、推广营销费用的支出,致使一些演艺团体不敢轻易冒险“走出去”。在这种情况下,《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及时出台,为国内文化产业“走出去”提供了“政策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