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8日 来源: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据统计,截至6月底,北京市广播影视总收入44.1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4亿元,增长了14%;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26亿元,占总收入的5.1%,比去年同期减少0.71亿元,降低了11%;创收总收入41.29亿元,占总收入的9.35%,比去年同期增加5.4亿元,增长了15%。其中市级单位创收收入40.8亿元,占总创收收入的98.8%,比去年同期增加5.41亿元, 增长了15.3%;区县级单位创收收入0.47亿元,占总创收收入的1.2%,比去年同期减少0.03亿元, 降低了6%;系统内单位创收收入31.4亿元,占总创收收入的76%,比去年同期增加1.48亿元, 增长了5%;社会影视制作单位创收收入9.89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24%,比去年同期增加3.92亿元,增长了65.7%。
上半年,北京市广播影视创收收入41.29亿元,其中广告收入23亿元,占总创收收入的55.7%,比去年同期增加0.8亿元, 增长了3.6%;广播电视节目销售收入2.68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6.5%,比去年同期增加0.9亿元, 增长了50%;有线广播电视收视费收入4.06亿元,占创收总收入的10%,比去年同期增加0.43亿元, 增长了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