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对节能减排责任单位实行问责
2010年06月12日 来源: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记者 安蓓 孙晓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27日说,今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我国将对省级政府和重点企业进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向社会公告考核结果,实行奖惩问责。责任单位到今年年底要实行问责制。
解振华在27日开幕的第十三届中国北京国际科技产业博览会中国能源战略高层论坛上说,今年我国将进一步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调整天然气价格,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
解振华说,今年一季度,在去年基数较低的基础上,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大幅反弹。初步计算,全国能耗同比上升3.2%,12个地区单位产值能耗由降转升,大大加剧了今年后三季度节能工作的压力。
他表示,今年原则上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两高行业以及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大产能项目,对未经审核通过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对违规在建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责令停止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