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出QFII投期指规则
2010年06月24日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吴敏)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昨日在参加科博会中国金融高峰论坛时表示,证监会将根据第二轮中美对话达成的成果,制订在审慎监管基础上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股指期货产品的相关规则。
这是证监会在第二轮中美对话之后首次公开表态。证监会指出,将允许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合格外商投资公司开展股指期货业务,也将制订QFII投资股指期货的相关规则。
不过短期来看QFII即使参与也难以成为股指期货市场的主要投资者。证监会4月份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开始至今,有95家海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而外管局截至3月底累计发放的QFII额度为170.7亿美元。
此前市场消息指出QFII投资股指期货的相关规则已经下发征求意见,QFII参与股指期货只限于套期保值,并有类似于券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头寸限制。由于只限于套期保值,随着股指期货市场的壮大,QFII在股指期货市场持有的头寸将较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