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8月17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九文本2012年7月2日在澳门签署,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使服务贸易总开放领域达至48个,累计总开放措施将达318项。
按照WTO服务贸易分类,内地对澳门开放的服务部门将达到149个,占其总服务类别160个的93.1%。
《安排》补充协议九除了涉及广东省先行先试、横琴创新政策、取消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人数和经营面积限制外,亦新增加了教育培训和铁路运输服务两个新领域。
同时,考虑到澳门银行参与横琴发展的业务需要,同意在横琴开设银行分行或法人机构的澳门银行年末总资产要求降至40亿美元,是按《安排》降低银行准入门槛的内地唯一一个地区,也是特别为澳门而设的新政策。
另外,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横琴开设的国际学校扩大招生范围、在横琴设立娱乐场所、在横琴提供计算机跨境数据库服务等都有利澳门商人加快进入和参与横琴开发。另外,亦允许本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开办营利性质的养老和残疾人服务机构、设立教育服务的经营性培训机构、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并将适当简化对澳门会计师事务所到内地临时执业的申报材料要求。
《安排》补充协议九文本是透过双方友好磋商,补充协议九将在全面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上向前迈进,当中包括新增教育培训和铁路运输2个领域的开放措施,并在法律、会计、建筑、医疗、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技术检验和分析、人员提供与安排、印刷、会展、其它商业服务、电信、视听、分销、环境、银行、证券、社会服务、旅游、文娱、个体工商户等20领域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的条件和扩大经营范围。服务贸易总开放领域将达48个,累计总开放措施318项。
广东省先行先试及横琴创新政策
《安排》补充协议九当中的广东先行先试及横琴创新政策为推动两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政策重点之一。
广东先行先试方面,包括以下多项内容:
允许在广东省东莞市、珠海市试点设立电信服务独资或合资企业,经营离岸呼叫中心业务。澳资股权比例不设限制;
允许在广东省以控股形式投资、建设、运营城际轨道交通项目;
允许在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试点设立商业保理企业;
允许在广东省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同意广东省审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承担委托环境监测活动;在广东省试点将澳门检测机构获准承担的认证服务范围放宽至食品类别;
允许在广东省设立独资分销服务,店铺规模可由30家扩展到50家;
允许取得内地相关资格的澳门专业人员(如监理工程师、建筑师、结构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公用设备工程师、化工工程师、电气工程师)在广东注册执业,不受在澳门注册执业与否的限制;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设立独资医院的立项审批工作交由广东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在横琴创新政策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允许澳门银行在横琴设立分行或法人机构,提出申请前一年年末总资产由原《安排》不低于60亿美元降至不低于40亿美元;
允许设立的独资国际学校扩大招生范围;
允许试点设立独资娱乐场所;
允许试点提供跨境数据库服务;
允许试点设立合资企业,从事出版物和其它印刷品的印刷业务,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70%。
取消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人数及经营面积限制
此外,个体工商户的自由化措施将为澳门中小企业提供更有利的发展空间和营运安排,主要是允许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设立个体工商户时,取消从业人员人数及经营面积的限制。同时,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亦新增以下多项内容:
(1) 批发和零售业之批发业之贸易经纪与代理(不含拍卖)。
(2) 农、林、牧、渔业之农、林、牧、渔服务业之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服务(不含植物油脂、大米、面粉加工、粮食收购、籽棉加工)。
(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之商务服务业之其它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中的2个项目:
公司礼仪服务:开业典礼、庆典及其它重大活动的礼仪服务;
个人商务服务:个人形象设计服务、个人活动安排服务、其它个人商务服务。
其它服务贸易自由化要点
此外,《安排》补充协议九亦在其它服务贸易领域的原有基础上增补多项内容,扩大经营范围主要内容:
允许以独资、合资或合作形式在内地设立教育服务的经营性培训机构;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合资企业,提供数据库服务。澳门服务提供者拥有的股权比例不超过50%;
允许澳门经营有线电视网络的公司经内地主管部门批准后,在内地提供有线电视网络的专业技术服务;
允许符合条件的澳资银行从事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
允许在内地设立内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
放宽原有限制的主要内容有:
在内地举办养老和残疾人服务机构,除原有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外,亦允许以独资营利性质举办;
允许已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澳门律师事务所,由原先与1家进一步扩展至与1至3家内地律师事务所实行联营;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由合资放宽至独资经营;适当简化对澳门会计师事务所到内地临时执业的申报材料要求。
扩大经营地域、经营范围或股权比例: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内地以独资、或与内地的医疗机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设置医疗机构,经营地域由原来的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扩大到全国;
允许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的合作企业,试点经营出国展览业务,经营地域由原来的泛珠九省区、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和浙江省扩大到全国;
允许符合外资参股证券公司境外股东资质条件的澳门证券公司与内地具备设立子公司条件的证券公司,在内地设立合资证券投资谘询公司。合资证券投资谘询公司作为内地证券公司的子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谘询业务,澳门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可达到49%。除地域限制由广东扩大到全国外,澳门证券公司持股比例最高由原先的三分之一增加到49%;
允许澳门独资或合资旅行社,申请试点经营具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式户籍的居民前往香港、澳门的团队旅游业务,经营地域由原来的泛珠九省区、北京市和上海市扩大到全国;
允许符合条件的1家内地与澳门合资旅行社试点经营内地居民前往香港及澳门以外目的地(不含台湾)的团队出境游业务;对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江苏省、福建省设立独资职业介绍所、独资人才中介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比照所在省、市的内地企业实行,地域限制由原来的广东省扩大到全国。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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