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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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工商领袖(北京)大会外方主办方简介


2012年08月23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一、ICC成立历史及主要合作机构
国际商会(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简称“ICC”)是世界性商业组织,创建于1919年,总部设在巴黎,由部分企业家发起建立,其宗旨是促进跨国贸易和投资以及多边贸易系统的发展。现有92个国家及地区委员会成员,所属的世界商会联合会(WCF)拥有超过12000家商协会会员。
ICC与以下机构有紧密的合作关系:
1.世界贸易组织(WTO):ICC是国际贸易组织的重要商业合作伙伴,协助其推动促进贸易进程;
2.联合国(UN):自1946年起,ICC与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保持紧密合作关系,是其最高咨询机构。
3.联合国全球契约(UNGC):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任命ICC秘书长简•盖•卡里尔到联合国全球契约理事会任职。
4.里约+20会议(Rio +20):协调在Rio+20会议上的各种工作。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国际商会和联合国全球契约组建了可持续发展商业行动组织(BASD),这是一个具有包容性的联盟,主要致力于在Rio+20会议上发出商界声音。
5.G8/G20:ICC每年都会参与G8/G20峰会上的商业事务。
二、ICC组织结构
(一)理事会(Council):ICC理事会是ICC最高权力机构,是联邦结构,其成员主要由各国家委员会提名,均来自商界。一般每年召开两次会议。有10个直接会员可能被邀请参加理事会工作,这10个直接会员来自无国家委员会的国家。
(二)国家及地区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s and groups):92个国家及地区委员会,包括台湾和香港。他们在各自的地域代表ICC。
(三)主席、秘书长和执行董事会(Chairmanship, Secretary General and Executive Board):理事会选举主席和副主席,主席和副主席每届任期两年。理事会也选举执行董事会。执行董事会大概有15-30人,任期三年。
秘书长领导秘书们开展工作。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四)秘书处:设在巴黎,有来自20多个国家的140多人工作。秘书处内设如下部门:
1、各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2、世界商会联合会秘书处
3、商务发展部
4、出版发行部
5、会员部
6、媒体宣传部
7、财务部
(五)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是ICC开展工作的基础,是由商务专家组成的工作主体,它致力于世界经济范围内广受关注和争议的问题。ICC专业委员会负责起草政策、方针,包括致力于政府间交流的报告、推动国际间商业交易的规范和准则。分为三大类共13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
1. 商业规则起草类:
(1)仲裁委员会(Commission on Arbitration)。旨在为专家们提供一个有关国际仲裁、国际商务争议解决和仲裁法律程序的交流平台。同时,该委员会也提供ICC争议解决服务。
(2)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Banking Technique & Practice)。宗旨是作为全球论坛和规则制定的主体为银行服务。制定的规则主要有: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600)、托收统一规则(URC522)、跟单信用证项下银行间偿付统一规则(URR525)、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458)、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电子交单补充规则(eUCP version 1.0)、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
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3)商法与惯例委员会(Commercial Law & Practice),旨在促进国际贸易和为国际间B2B交易提供公平、平衡的自律规则和法律框架。制定的主要规则有:国际贸易术语(ICC Incoterms 2000)、国际贸易术语指南(ICC Guide to Incoterms 2000)、国际商标许可范式合同、国际销售范式合同、全球外包法律指南、国际特许经营范式合同等。
(4)市场营销和广告委员会(Marketing & Advertising)。1937年,ICC市场营销和广告委员会制定了ICC广告惯例统一规则,现对这一规则进行修订和推广。
2. 贸易、投资和全球化类:
(5)竞争委员会(Competition)。旨在为政府和政府间制定国际商业竞争政策提供世界商业观点。该委员会每年召开三次会议,一次是委员会内部会议,一次在布鲁塞尔与欧盟的委员会,一次在美国与相关机构。为加强全球合作和促进竞争对手间的对话,2001年,建立了国际竞争网(ICN)。
(6)金融服务和保险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and Insurance),旨在为全球商业打破金融服务和保险方面的壁垒,致力于搭建良好的自律和监管框架。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7)知识产权委员会(Intellectual Property)。旨在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一个均衡、可持续的系统,为政府及政府间的国际商业知识产权问题提供商界观点。每年出版《最新和前沿商界知识产权指南》,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和世贸组织(WTO)保持着密切关系。该委员会与ICC别的委员会,如环境与能源、贸易投资政策、电子商务、反盗版等,有着紧密工作关系。同时,该委员会也是ICC反假冒和盗版商业行动的主要工作力量。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8)税收委员会(Taxation),分析国际财政政策和立法的发展,为政府和政府间影响税收的项目提供商业观点。
(9)贸易和投资政策委员会(Trade & Investment Policy),旨在打破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壁垒,让各国都能从顺畅的贸易和投资流中获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10)运输与物流委员会(Transport & Logistics),旨在提高国际运输物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11)环境与能源委员会(Environment & Energy),为主要环境和能源规则等提供商业建议。每年召开两次会议。
3. 处理社会问题的商业类:
(12)企业责任和反腐败委员会(Corporate Responsibility & Anti-corruption),致力于在全球化和社会预期变革中界定商业,为企业责任提供商界观点。同时,在反商业贿赂中鼓励自律,并号召全球商界反腐败。
(13)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电信委员会(E-Business, IT and Telecoms,简称EBITT)。来自ICC会员的企业领袖和专家通过EBITT委员会制定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电信方面的商业定位、政策和惯例。为扩大跨国贸易,委员会致力于电信的自由化和发展支撑全球网络交易的基础设施。
三、ICC特色服务
ICC提供如下特色服务:
1. 商业争端解决服务,如友好争议解决、争议议会,专家意见,国际商会跟单票据争议专家解决规则(DOCDEX)等。
2. 制定政策和商业惯例
3.世界商会联合会
4. 商业犯罪监控
5. 提供会议、培训、出版物、听证会中心等服务
四、ICC特别组织
(一)ICC国际仲裁院。成立于1923年,是最富有经验的国际商业争端解决机构,性价比高,质量高。
国际商会世界商法研究所拥有来自全世界的法学家,可以参与任何最新的专题研讨会,关注的焦点是仲裁方面的内容。
(二)世界商会联合会(WCF):国际商会的一个分支机构,致力于商会之间的联系,帮助各商会发现新产品和服务以提高工作绩效,主要提供ATA单证册、原产地证书(CO)以及加强与欧盟机构和其它组织现有的伙伴关系,以此发展合资企业和与商会合作的当地项目;建立一个有助于能力建构的网络电子图书馆,在跨国商会团体的支持下,为各个商会提供培训材料。世界商会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WCF开发了世界商会网(WCN)。
(三)企业经济学家顾问团(CEAG)。宗旨是为分析主要的国际经济问题,为ICC董事会献言献策。
(四)ICC商业法协会。宗旨是为国际商业法,特别是仲裁发展所关注的法律界人士、高管和学者,提供富有创新性的研究、培训和信息。
五、ICC特别项目
(一)反假冒和盗版商业行动。宗旨是为提高假冒和盗版在导致经济和社会危害性方面的公共意识,并鼓励政府行为抵制之。
(二)支持信息社会的商业行动。宗旨是在信息社会全球最高层会议(WSIS)的论坛中,对于关键性的信息社会问题,尤其是网络管理和信息通讯技术方面发表全球商业观点,以此刺激其发展。
(三)ICC商业犯罪服务(CCS)。宗旨是为防止欺诈和舞弊,提供相关服务。
国际海事局(IMB):根据海盗趋势分析的细节,建立一个精密的网络;创立一个在线贸易金融欺诈应用程序,以此减少商业损失和欺诈风险;发起一个偷渡报告中心,以此呈报全球偷渡事件。
金融投资局(FIB):发展某项协助银行鉴定SANCTION-BREAKING关系的服务;以一个基于网络的工具去发展会员,以便跟踪问询。
反虚假情报局(CIB):为世界范围内的虚假活动和成果提供可视数字图象;研发一本为防伪提供有效资源的电子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