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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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公司参与当地证券交易的规定


2012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外国购买者的以下行为需要得到海外投资办公室的批准:

(1)得到或者控制新西兰公司 25%或者以上的股权,或者在已有 25%(或者以上)新西兰公司的股权的基础上增持股份,或者控制新西兰公司的利益;

(2)收购要约提供的有价证券或者对价,或者目标公司的资产超过 1 亿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