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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4月15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用以满足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巨大需求的多种经销途径,已经经历了重大的发展,为潜在的投资者们提供了订立经销协议的多种模式。由于经销协议的前期费用相当低,故而已成为投资者们偏爱的一项选择模式。
正是因为常见,所以目前经销协议的种类繁多。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定,其中的很多数都在很大程度上给予协议双方在订立最终合约时的自由。
在经销协议中,合同一方承诺,使属于另一方的商品或服务获得最大范围的传播。
作为合乎法律规定的实体出现的经销商是企业的一部分,但并不真正隶属于企业。“增加销售”是将二者联系在一起的商业纽带,也是双方的共同愿望。
西班牙的经销网络或经销制度的类型可以分为以下3个等级:
---经营特许或独家经销
供货商不仅保证在某一规定的地区内只将其产品交与一个经销商,同时还承诺在独家经销商区域内即使是供应商自己也不能销售这些产品。
---统一经销协议
统一经销与独家经销的唯一区别在于当签署的是统一经销协议时,供货商保留在相关地区的向客户供应作为协议目标的产品的权利。
---选择性经销制度下的授权经销合同
有些产品因其特性要求得到经销商与销售商的特殊对待,对这类产品的经销即属于选择性经销。所谓选择性经销,是指对经销商的要求较高,在挑选产品的独家经销商或统一经销商时,将着重考虑他们是否具备经营工艺复杂的产品或维护这些产品的形象或商标的能力。
从税收待遇方面看,经销协议中的非居民厂商和未建立在西班牙的厂商因向西部牙居民经销商出售产品而获得的企业利润通常在西班牙被视为免税收入。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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