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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09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政策框架
根据德国《对外经济法》规定,外围投资者在德国投资享受与本国企业一致的国民待遇,因此中国企业在德投资时能享受到欧盟、德国联邦政府及各联邦州政府制定的涉及地区、就业和科研等不同的政策领域的优惠政策,包括为在德国的外国及本国企业的投资和经营活动提供补贴、低息贷款和担保等优惠条件。这些投资促进措施中相当一部分直接以企业的投资活动为资助对象,通常只适用于部分地区,并由州政府负责具体实施,如选择和审批项目、监督受益人遵守规定及确定促进重点等。欧盟和德国联邦政府只负责制定框架条件和提供资金,发挥协调和监督作用。
欧盟鼓励政策框架
欧盟结构基金是欧盟为实施地区政策,缩小欧盟不同地区之间的发展差异,促进其经济和社会的统筹发展从预算中拨款设立的基金。欧盟结构基金共分四项:
【欧洲地区发展基金】支持重点是鼓励和促进能够创造或保障工作岗位的生产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地方发展计划以及中小企业发展。这项基金与投资促进的关系最为密切;
【欧洲社会基金】是欧盟实施就业政策最重要的财政T具;
【欧盟农业指导与担保基金】旨在支持农业结构改革以及农村地区的发展;
【渔业指导财政工具】主要支持渔业结构改革。
欧盟结构基金按阶段实施。2000-2006年阶段,结构基金主要用于为经济落后地区建立基础设施,促进企业投资(目标1)、支持面临结构性问题的地区进行经济和社会调整(目标2)以及更新教育和培训体制和促进就业(目标3)。六年间,欧盟结构基金的累计投入为1950亿欧元,约占欧盟预算总额的30%。其中,为目标1地区提供的经费占69.7%,目标2地区占l1.5%。德国可获得207.07亿欧元。在德国,目标1地区包括新联邦州(原东德地区)和柏林东部(柏林西部的一部分属于目标1过渡地区(至2005年));目标2地区包括老联邦州(原西德)的部分地区和柏林西部。2007-2013年阶段,结构基金重新制定了三大目标:趋同目标,即加快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地区竞争力和就业目标;领土合作目标,即加强成员国之问的跨国境合作。本阶段总预算为3080.4亿欧元。
根据欧盟的援助原则,欧盟结构基金项下没有单独的促进措施,而是为成员国国家、地方或其他促进措施提供资金支持。
具体执行程序是:欧盟委员会与各相关成员国的主管机构逐一协商制定该国使用结构基金项下资金的“共同体促进方案”,内容包括被促进地区情况、促进战略和重点等。成员国(联邦)政府与地方(州)政府在此方案基础上制定实施计划,并上报欧盟委员会批准。地方(州)政府负责管理和实施。
德国政府鼓励政策
德国政府的鼓励政策主要来自两大层面:第一是联邦层面,如“改善地区经济结构”公共任务(简称:GA)、投资补助和以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简称:KfW)为代表的向企业提供的各种资金优惠;第二是联邦州层面,德国各联邦州政府根据本州的具体经济发展状况,制定的多项促进措施。州政府同时还负责具体实施部分欧盟和联邦政府的促进措施。德国政府的促进政策有如下几大特点:
第一,德国有整套的投资促进措施,包括现金补贴、优惠贷款、提供担保、国家参股等方式。主要资助的内容涉及:成立和收购企业、促进就业、改革创新、环境保护、市场开拓和人员培训等。
第二,投资促进措施的资助对象主要是从事加工制造业以及相关的服务行业的企业。其中,中小企业是资助重点,获得的补贴最高可以占到总投资的50%。欧盟划定的大中小企业界线分别是:雇员人数在250人以上,250-50人之间,50人以下;年销售额5000万欧元以上,5000万-1000万欧元之间,1000万欧元以下;总资产4300万欧元以上,4300万-1000万欧元之间,1000万欧元以下。如果中小企业隶属于大型企业,该公司被视为大公司。
第三,欧盟和德国的投资促进措施主要是资助向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投资,以缩小地区差距,达到经济整体发展的目的。所以,欧盟和德国的优惠政策明显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德国的投资促进措施主要表现为减少企业的资本支出和经营成本,具体如下:
【投资的现金补贴】无论是德国本国投资者还是外国投资者都可获得现金补贴。现金补贴分为投资补助(Investitionszuschuss)和投资补贴(Investitionszulage)。
投资补助由德国“共同任务(GRW)”项目进行发放和管理,目的是改善地区经济结构,提高区域经济实力。要获得投资补助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资项目创造长期就业岗位,即工作岗位必须保持至少五年;二是要有银行证明项目融资已到位,且私人资本至少占投资总额的25%。补贴水平取决于投资地和企业规模,根据对补贴的需求程度,德国分为五类地区,分别为A、A过渡、C、D和C/D混合地区,其余地区不享受此项补贴。
【劳动力补贴】德国根据企业需求制定了满足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劳动力补贴措施,包括招聘和培训支持以及薪酬补贴。一般项目由联邦劳动局和各州共同实施。
—招聘支持。德国有800多家地方就业中介机构帮助企业招聘满足不同岗位需求的人才。招聘支持形式多样,包括面试、评估等,服务均免费。
—聘前培训。当地就业中介机构可与投资者共同组织待聘人员的岗位资格培训。投资者也可通过外部专业机构来组织培训,产生的成本最多可获得100%资助。
—薪酬补贴。企业如雇佣德国长期失业者或25岁以下待业人员,可获得为期1年的薪酬补贴,补贴比例最高可占该员工薪酬及福利总额的50%;如雇佣残疾人或老年人,补贴比例最高可达70%。
—在德企业对员工进行在职培训可获得最高占培训成本50%的补贴。
【优惠贷款】ERP(欧洲复兴计划)中小企业地区项目:
—提供长期优惠固定利率贷款;
—最多可覆盖85%的投资成本;
—最大贷款金额300万欧元;
—从贷款中得到的优惠会降低最大投资补助水平;
—企业通过开户行向KfW促进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KfW(德国复兴银行)企业家贷款:
—利率低于市场利率且10年不变,最多享受3年免还款期;
—最多可覆盖100%的符合自主范围的投资成本;
—最大贷款金额1000万欧元;
—不会减少投资补助水平;
—贷款对象为营业额小于5亿欧元的公司;
企业通过开户行向KfW中小企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此外,各州发展银行还有一些优惠贷款项目供投资者选择。
【信用担保】州级担保项目:可为企业向商业银行项目融资提供50%-80%的担保。提供担保机构和金额为:
—州担保银行提供最多100万欧元;
—州发展银行提供最多250万欧元;
—州财政部最高提供1 000万欧元;
上述担保应通过企业开户行向担保机构提出申请。
联邦与州共同担保项目:可为企业向商业银行项目融资提供最高80%的担保;担保金额最低1000万欧元。
上述担保通过企业开户行向普华永道复审公司提出申请。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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