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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0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冰中两国全面的交流和合作不断地加深和扩大,两国间签署了一系列多领域的合作协定,为两国间进一步发展交流和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冰政府贸易协定》(1987年)
-《中冰投资保护协定》(199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冰岛共和国政府文化协定》(1994)
-《关于设立中冰贸易与经济合作联委会的协议》(1995)
-《中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1996年)
-《中冰民用航空运输协定》(2003年)
-《中国旅游团队赴冰岛旅游签证及相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2004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冰岛外交外贸部关于加强经济与贸易合作的谅解备忘录(200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与冰岛共和国环境部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2005年)
-《中国地震局和冰岛环境部地震研究合作谅解备忘录》(2005年)
-《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与冰岛贸易委员会和冰中贸易促进会合作谅解备忘录》(2005年)
-《中国商务部与冰岛外交部关于启动中冰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议定书》(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冰岛共和国政府2007-2010年文化交流计划》(2006年)
冰中两国的全面合作在2007年达到了一个新高度。作为第一个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欧洲国家,冰岛与中国开始进行两国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冰中两国元首对这一历史性的合作予以了高度的重视,期待着早日达成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在冰岛总理约翰娜·西于尔扎多蒂正式访问访华期间,两国政府代表于2013年4月16日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冰岛成为了中国在欧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伙伴。这一历时六年的双边合作努力的成果,必将对两国贸易和经济合作产生极大的影响。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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