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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1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一、充分了解贸易伙伴,规避贸易风险
北欧由于地域文化和完善的信用体系,商业信用状况一般较好。但贸易纠纷事件也时有发生,部分原因在于国内企业在贸易条款上没有很好地约定风险规避等内容。所以中国企业不要贸然根据对方订单要求开工生产并交货,最好以信用证等方式开展业务,规避贸易风险。
二、讲质量守信用,尊重知识产权
丹麦以贸易立国,进出口商品丰富,消费者选择余地很大,对产品质量要求也很高。中国企业向丹麦出口产品须在价格优势基础上保证质量,尤其是对食品类产品要注意食品安全,避免造成不利影响。丹麦工业设计在国际上有很高地位,中国企业在产品设计上要尊重他国知识产权,提高自身产品设计能力和出口竞争力。
三、与丹麦商协会建立联系,优选贸易渠道
丹麦政府鼓励发展各类旨在促进多边贸易的商协会,丹麦企业也都根据各自公司情况加入各类商协会。有意在丹麦开展贸易的中国企业和个人可与丹麦一些大的投资贸易类商协会建立联系,获取丹麦企业总体信息。
丹麦主要商协会有:丹麦工业联合会(Confederation of Danish Industries)、丹麦商会(Danish Chamber of Commerce)、丹麦出口协会(Danish Export Association)、丹麦农业和食品理事会(Danish Agriculture and food Council)等。另外,也可以与专门促进中丹两国间投资贸易的服务机构建立联系,如丹麦中国商业协会(Danish-Chinese Business Forum)。
有关网址的链接如下:
丹麦工业联合会:www.di.dk
丹麦商会:www.danskerhverv.dk
丹麦出口协会:www.dk-export.dk
丹麦农业和食品理事会:www.lf.dk
丹麦中国商业协会:www.dcbf.dk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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