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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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


2013年12月18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塞尔维亚建立了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主要分8个税种,12项优惠。

主要税赋和税率

(1)工资税:12%;

(2)其他个人所得税:20%;

(3)高工资年收入税:10%-15%(对非塞尔维亚居民,其年工资收入超过塞居民年均工资收入5倍的征收10%年收入税,其年工资收入超过塞居民年均工资收入8倍以上的征收15%年收入税);

(4)增值税:18%(食品、书刊、公益事业用品8%);

(5)企业所得税:10%;

(6)企业预提所得税:20%;

(7)社会保险福利捐税:总计35.8%,其中,员工和业主各自分别负担17.9%(养老和伤残保险11%,医疗保险6.15%,失业保险0.75%);

(8)财产税:0.4%-3%(财产额达600万第纳尔,税率为4%;财产额600万-1500万第纳尔,税率为0.8%,外加2.4万第纳尔税费;财产额1500万-3000万第纳尔,税率为1.5%,外加6万第纳尔税费;财产额超过3000万第纳尔,税率为3%,外加1万第纳尔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