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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8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塞尔维亚建立了以所得税和增值税为核心的税收体系,全国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主要分8个税种,12项优惠。
主要税赋和税率
(1)工资税:12%;
(2)其他个人所得税:20%;
(3)高工资年收入税:10%-15%(对非塞尔维亚居民,其年工资收入超过塞居民年均工资收入5倍的征收10%年收入税,其年工资收入超过塞居民年均工资收入8倍以上的征收15%年收入税);
(4)增值税:18%(食品、书刊、公益事业用品8%);
(5)企业所得税:10%;
(6)企业预提所得税:20%;
(7)社会保险福利捐税:总计35.8%,其中,员工和业主各自分别负担17.9%(养老和伤残保险11%,医疗保险6.15%,失业保险0.75%);
(8)财产税:0.4%-3%(财产额达600万第纳尔,税率为4%;财产额600万-1500万第纳尔,税率为0.8%,外加2.4万第纳尔税费;财产额1500万-3000万第纳尔,税率为1.5%,外加6万第纳尔税费;财产额超过3000万第纳尔,税率为3%,外加1万第纳尔税费)。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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