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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8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塞尔维亚政府对外来投资给予政策优惠,主要内容有:
(1)给予外资企业国民待遇;
(2)外资可投资任何工业;
(3)资金、资产、利润、股份及分红等可自由转移;
(4)外资可在对等条件下购买房地产,租用建筑用地期限最长可达99年;
(5)投资项目可获得国家主要信用机构、国际信用驻塞尔维亚机构、塞尔维亚出口信用担保;
(6)外资还可进一步受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保护(指与塞尔维亚已签署投资保护协定的32个国家)。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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