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7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官网
“美国政府针对中国企业有一个杀手锏,即受限方名单(贸易禁域黑名单),一旦进入该黑名单会带来一连串的后果。比如,无法获得美国(甚至非美国)商品、软件和技术;使用有美元交易的银行受到限制;相关责任人在国际旅行中被逮捕;西方国家公司出于风险管控的原因,拒绝进行商业来往;禁止涉及美国的海外投资。”霍金路伟律师事务所华盛顿办公室顾问律师刘若滃(Roy Liu)在日前举办的汤森路透大讲堂上介绍了美国贸易管制法规以及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在中美经贸关系紧张的大环境下,中企成为美国政府贸易管制部门的执法焦点。”刘若滃称,美国贸易管制法规的执法范围非常广,即使中国公司与美国没有任何贸易,但只要涉及美国人、产品、美元交易等,相关商务行为就会受到美国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法规的约定。相关法律法规也非常复杂,法条本身就有几本现代汉语辞典那么厚,看似相似的交易,法律分析的结果也可能不同。此外,这类执法案件恶化速度非常快,从美国政府发起对一个公司的调查,到被加入黑名单,往往只需要几个月时间,但从黑名单上消除,则需要至少2年的时间。即使公司最后得到补救,也往往承受繁重昂贵的监查审计。
刘若滃介绍了美国贸易管制的处罚措施,针对每项违法行为,民事处罚金额每次最高为289238美元或者交易金额的2倍(两者中更高的金额)。每项违法行为不是指合同中的违法条款,而是这项条款的使用次数,比如向伊朗输送100次产品就会认定100次违法。一般情况下都会涉及几百次和上千次的违法行为。而刑事处罚则包括每项违法行为最高100万美元的罚金以及收监。但对公司影响最大的其实是无形处罚,比如,无法取得美欧硬件、软件和技术,丧失商业机会,繁重的监查审计等。
例如,一家从事机械制造和服务的公司从美国进口零部件,意图组装成设备销往伊朗,安排了中间商做隔离公司,在收到美国政府调查人员的非正式询问后,该公司也并不重视,仅雇佣小型美国当地律所来应对,结果被加入黑名单(entity list),导致美国和欧洲供应商发信函切断与其的商务往来,这对依赖美国零部件的企业来说损失是巨大,使企业陷入了生产停滞的状态。之后,经过艰苦的谈判与交涉,该公司在合规项目建设上消耗了大量资源,才从黑名单上消除,但已时隔两年之久。
目前,美国出口管制或经济管制的基本架构是:美国财政部下属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负责美国经济制裁法规,主要针对受美国制裁的国家、实体和个人。美国商务部下属工业和安全局负责《美国出口管制规则(EAR)》,主要针对商用和“两用”物品出口。美国国务院下属国防交易控制办公室负责《国际武器贸易规则(ITAR)》,针对军用和情报领域,目前,受ITAR规制的物项被禁止向中国出口。
刘若滃指出,其中,OFAC 制裁项目主要是防止目标国家、机构和/或个人从美国人、美国金融系统、技术或服务中获益。目前,触发OFAC制裁的有两类:其一是主要制裁,接触点包括:美国境内或者由美国人进行的活动,其中,古巴和伊朗制裁项目还要加上任何由美国人所有或管制的非美国实体,包括美国公司在外国设立的子公司(或者50/50股权的合资企业);受美国法律规制的商品、软件或技术;通过美国金融系统进行美元结算的交易。另一类为次要制裁,比如,即使没有与美国的接触点,美国也能对参股关于伊朗、叙利亚、俄罗斯和北朝鲜的某些活动的非美国公司进行制裁,例如众多涉及伊朗的交易;参与某些涉及在俄罗斯的能源出口管道交易(如果投资或者提供商品/服务超过一定的金额限制);在明知的情况下交易来自北朝鲜的贵重金属或稀土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钛矿石、钒矿石、铜、银、镍、锌或者稀土矿;向受限方提供“实质帮助”。此外,许多之前暂停的伊朗相关限制已于2018年8月7日恢复,例如:涉及黄金和其他贵金属交易;直接或者间接从伊朗出售、供应或者转移石墨;原材料或半成品金属,如铝和钢,煤炭;涉及伊朗汽车行业的重大交易。
刘若滃介绍,受美国制裁的国家可分为两类:其一是全面制裁,包括古巴、伊朗、北朝鲜、叙利亚、克里米亚地区(自2014年12月19日起);OFAC在2017年10月解除了对苏丹制裁,但是仍需考虑过去的交易并且美国出口管制的限制还在。其二是受有限的制裁(本质上不适用属地原则——基本上针对这些国家的个人、实体或团体):白俄罗斯、布隆迪、中非共和国、刚果民主共和国、伊拉克、黎巴嫩、利比亚、俄罗斯、乌克兰、索马利亚、南苏丹、委内瑞拉、也门、津巴布韦。
据悉,OFAC 有一份特别指认国民(SDNs)名单,有一万多项,包括个人、实体或船只的名字和别称。该名单经常更新,美国人必须冻结特别指认国民有利益的财产(例如,付款、合同),美国人禁止与其直接或间接交易,特别指认国民拥有(50% 及以上)的实体也被视为特别指认国民。非美国人不能够帮助任何受限交易或者采取措施规避OFAC的监管。此外,还有海外逃避制裁者名单(FSEs),这一名单虽不要求冻结财产,但是任何交易都受到广泛的限制。此外,行业制裁识别名单(SSLLs),主要针对特定俄罗斯国民和行业。
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BIS)对美国商用和“两用”的物质进行出口管制,根据目的地国和设计商品的不同,管制措施也不同:高度敏感的商品管制强,不太敏感的商品仅在出口到制裁国家时受管制。“这一方面出口管制与中企的联系点比价多,中企尤要关注的。”刘若滃称。
“当然,在加入黑名单之前,会有危险信号传递出来。比如,来自美国政府的问询,直接问询、通过海关代理、“随便聊聊”的名义;竞争对手威胁告发;新闻报道;主要客户、供应商或者竞争对手在接受调查。”刘若滃提醒中企要认真对待,一旦出现上述事件需要采取积极处理,企业的管理层和法务团队需要立刻全面掌控情况,并立刻联系美国贸易法律师,且不能向美国政府或律师作出任何虚假、不准确或者误导性陈述,也要考虑主动递交的自我披露,加强贸易合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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