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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为走出去企业法律风险建言献策


2020年05月19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官网  

以生产福建特色小吃为主的老字号企业尚干食品,虽为传统内贸企业,但其实早已开启“一带一路”的旅程,其产品已出口美国和澳大利亚,并逐步拓展俄罗斯市场。近年来,内贸企业走出去已不鲜见,且纠纷也随之而来。日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和海峡两岸仲裁中心等单位共同举办的法律保障助推“一带一路”内外贸发展讲座上,专家、律师为企业建言献策。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海峡两岸仲裁中心副秘书长陈朝晖介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案件数据显示,2013年1月到2019年6月,有557件仲裁案件涉“一带一路”国家或地区,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主,争议金额达243.57亿元。

“很多纠纷的产生是由于企业对合同和仲裁条款、合规运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的。”陈朝晖指出,合同是系统工程,核心业务部分包括合同主体、商品、数量、支付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此外,还有配套辅助部分包括送达、不可抗力和争议解决等,配套部分虽为从属却也至关重要。一旦发生争议,这一部分往往决定了合同风险防控的成功几率。

如何把控合同运行各阶段的风险?陈朝晖建议,在合同谈判阶段,企业要杜绝商务、技术部门和法律部门各自为战。要重视法务部门边缘化的情况,法务要了解业务、业务要理解法务工作。此外,内、外部律师要相互监督和协调,要善于利用先决条件、后续条件、清楚文字说明等处理合同效力问题,设置完善有效的送达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和仲裁条款等。

在签约阶段,一是对签约主体进行背景尽调,明确是否有授权;二是对于中外法律理解差异之处,如签字生效还是签字盖章生效等,要明确规定;三是对于签约地、工程所在地的指向及重要时间点要予以重视;四是要保证合同形式及文本的一致性,比如约定中英文表述若有冲突,以哪一版本为准。

在履行阶段,要重视合规和合同,进行证据保全,如送货单、发票、汇款记录、验收合格证明等书面证据,防止发生争议后陷入举证难的困境,要切实履行止损义务、协商义务、通知义务,了解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发生的条件等。

在法律、规章制度、政策层面,做好合规也至关重要。此外,还要做好尽职调查等。发生争议后,要重视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此外,还要了解各种争议解决方式的利弊,比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在处理跨区域经贸争议方面有天然优势,但企业也有必要了解仲裁地、仲裁语言、适用法律、仲裁员的选择和指定等常识,要做到心里有数,以把控风险。

“早在上个世纪,海外企业就开始喜欢用知识产权来打击中企。近年来,随着各行业中企逐步在全球市场上立足,知识产权的冲突愈发激烈,不仅仅是在技术层面,更多的是在于市场份额的争夺。”福建省律师协会的陈亮律师称。

企业要走出去,必须注重商标保护。针对抢注的商标,企业需要怎样应对呢?陈亮建议,一是对抢注人和抢注商标的信息进行详实的背景调查。二是从注册和使用两方面入手,查看注册商标是否满足撤销或者无效的要件,使用的主体与注册主体是否一致,商标的使用形式与注册形式是否一致。三是针对有商业合作关系的,可与其协商,探讨转让的可能性,或者在主管当局接受的情况下,出具同意书,共存协议,让双方商标共存。四是向抢注人发出警告信。警告信是权利人采取强硬法律行动的前奏,警告信的作用是阐明事态,提出主张,告知后果。五是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