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23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官网
法国竞争事务监察总署(以下简称“监察总署”)16日发布公告说,因美国苹果公司在产品分配和销售网络中存在反竞争行为,该机构决定对其处以约11亿欧元(约合12.3亿美元)罚款。
监察总署署长伊莎贝尔·德席尔瓦说:“苹果公司存在反竞争行为,且情况严重。”
据称,苹果公司涉嫌在销售网络里制造垄断。苹果公司的两家批发商因未自主制定商业政策,而是接受和执行苹果公司开发的产品和客户分配机制,被监察总署分别处以7610万欧元和6290万欧元罚款。
据法国《回声报》报道,苹果公司已宣布将对监察总署的决定提出上诉。
(记者:陈晨)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信息中心
京ICP证12017809号-3 | 京公网安备1001020006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