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03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官网
3月26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电子计算器(Electronic Calculators)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宁波得力电子发展有限公司(Ningbo Deli Electronic Development Co.,Ltd.)为0.28美元/件保持不变,除宁波得力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生产商或出口商为1.22美元/件。此次反倾销措施适用于除打印计算器(Printing Calculators)、图形计算器(GraphingCalculators)和可编程计算器(ProgrammableCalculators)之外的电子计算器。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8470项下的产品。
2013年10月18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电子计算器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5年4月13日,印度商工部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19年9月24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Ajanta LLP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电子计算器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2019年3月31日(12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4月~2016年3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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