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20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官网
4月1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1-Phenyl-3- Methyl-5-Pyrazolone)作出反倾销初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5.01美元/千克的最低限价(Reference/Benchmark Price)与进口商品报关价(landed value,前提是低于最低限价)的差额部分。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为2933项下的产品。
2019年12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国内企业Prima Chemicals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1-苯基-3-甲基-5-吡唑啉酮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本案的倾销调查期为2018年4月1日~2019年6月30日(15个月),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4月~2016年3月、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7年4月~2018年3月及倾销调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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