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11月2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全取向丝、全拉伸丝、纺丝拉伸丝和涤纶扁平丝(All Fully Drawn or Fully Oriented Yarn/Spin Draw Yarn/Flat Yarn of Polyester)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547美元/公吨;同时不建议对泰国涉案产品继续征收反倾销税。本案涉及印度海关编码5402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低熔点(110℃~170℃)全取向丝、全拉伸丝、纺丝拉伸丝和涤纶扁平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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