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25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官网
3月1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公告称,接受印度商工部于2021年1月7日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盐酸环丙沙星(Ciprofloxacin Hydrochloride)作出的反倾销终裁结果,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于官方公报之日起对涉案产品正式征收反倾销税,具体税额如下:上虞京新药业有限公司(Shangyu Jingxin Pharmaceutical Co., Ltd.)为2.38美元/公斤,浙江朗华制药有限公司(Zhejiang Langhua Pharmaceutical Co., Ltd.)为0.91美元/公斤,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Zhejiang Guobang Pharmaceutical Co., Ltd.)为1.87美元/公斤,除上述3家企业之外的其他生产商为3.27美元/公斤。该措施自2020年9月2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本案主要涉及印度海关编码29419030项下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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