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06日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1年8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Tableware and Kitchenware, excluding knives and toilet items)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加工并出口至印度以规避印度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因此建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涉案产品征收1.32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该措施有效期与现行的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一致。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6911和6912。
2016年10月13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7年12月8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2018年2月21日,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发布通报4/2018-Customs(ADD)号,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2020年9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陶瓷餐具和厨具制造商协会(Ceramic Tableware & Kitchenware Manufacturers Association)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生产并出口至印度以规避印度对中国陶瓷餐具和厨具的反倾销税。
(编译自:印度商工部贸易救济总局官网)
原文:https://www.dgtr.gov.in/sites/default/files/NCV_English_Ceramic%20_AC.pdf
本站转载、编译或摘编文章原文均来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主办: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信息中心
京ICP证12017809号-3 | 京公网安备1001020006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