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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美国FDA公布美国食品接触通告FCN新增4个物质(7月)

2023年09月20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根据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 (FDA) 官网信息,2023年7月,FDA批准了4个食品接触通告 (FCN) 申请。

◆ 食品接触物质名称:2,5-Furandione, dihydro-, mono-C15-20-alkenyl derivs. (CAS Reg. No. 68784-12-3) 

申报公司:Omya International AG and its affiliates

生效日期:2023.7.27

预期用途:作为碳酸钙的表面处理剂,用作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的颜料和/或填充剂,但与婴儿配方奶粉和母乳接触的用途除外(参见限制/使用规范)

限制/使用规范:该物质含有的碳酸钙,在与所有食品类型接触的PETG、PET和聚酯食品接触材料和制品中,其含量不得超过0.85重量百分比,适用于使用条件A至H,详见表1和2。不适用于与婴儿配方奶粉和母乳接触的用途,此类用途未包含在 FCN 中该物质预期用途内

◆ 食品接触物质名称:An aqueous mixture of peroxyacetic acid (PAA) (CAS Reg No. 79-21-0), hydrogen peroxide (HP) (CAS Reg. No. 7722-84-1), acetic acid (AA) (CAS Reg. No. 64-19-7), 1-hydroxyethylidene-1,1-diphosphonic acid (HEDP) (CAS Reg. No.2809-21-4), and optionally sulfuric acid (SA) (CAS Reg. No. 7664-93-9). REPLACES FCNs 887, 1132, 1738, and 1806

申报公司:Enviro Tech Chemical Services, Inc

生效日期:2023.7.25

预期用途:作为一种抗菌剂,用于生产、加工和准备过程中使的工艺水或冰,涉及如下食品接触:

1. 全部或切割的肉类,包括兽皮、尸体、部位、修整和器官;

2. 全部或切割的家禽,包括尸体、部位、修整和器官;

3. 水果和蔬菜。

但与婴儿配方奶粉和母乳接触的用途除外(参见限制/使用规范)

限制/使用规范:该物质将不超过以下水平使用:

1. 在用于清洗、冲洗或冷却全部或切割的肉类(包括兽皮、尸体、部位、修整和器官)的工艺水或冰中,PAA 浓度不超过 2000 ppm、HP 浓度不超过 800 ppm,HEDP 浓度不超过 80 ppm;

2. 在用于清洗、冲洗或冷却全部或切割的家禽(包括尸体、部位、修整和器官)的工艺水或冰中,以喷雾、洗涤、冲洗、浸泡、冷却水、低温(例如低于40°F)浸泡槽或烫水的形式应用,PAA浓度不超过 2000 ppm,HP浓度不超过 770 ppm,HEDP 浓度不超过 100 ppm;

3. 在用于食品加工设施中清洗或冷却水果和蔬菜的工艺水或冰中,PAA浓度不超过 500 ppm,HP浓度不超过 115 ppm,HEDP 浓度不超过 14 ppm。

不适用于与婴儿配方奶粉和母乳接触的用途,此类用途未包含在FCN中该物质预期用途内

◆ 食品接触物质名称:1,2-Bis(3,5-di-tert-butyl-4-hydroxyhydrocinnamoyl)hydrazine (CAS Reg. No. 32687-78-8)

申报公司: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Rianlon Corporation

生效日期:2023.7.22

预期用途:用作聚烯烃聚合物和共聚物中的抗氧化剂,但与婴儿配方奶粉和母乳接触的用途除外(参见限制/使用规范)

限制/使用规范:该物质可在以下情况下使用:

1. 在与所有食品类型接触的情况下,高密度聚乙烯(HDPE)中的使用量不得超过成品制品重量的0.12%,适用于使用条件(COU)B至H,详见表1和表2;

2. 根据21 CFR 177.1520(c)第3.2a项描述的聚乙烯共聚物,在与水性和酸性食品接触的情况下,使用量不得超过成品制品重量的0.18%,适用于使用条件B至H;

3. 聚烯烃的使用量不得超过成品可重复使用制品重量的0.12%,适用于与所有食品类型接触的情况。

不适用于与婴儿配方奶粉和母乳接触的用途,此类用途未包含在FCN中该物质预期用途内

◆ 食品接触物质名称:Glycidyl methacrylate (CAS Reg. No. 106-91-2)

申报公司:PPG工业集团 PPG Industries, Inc.

生效日期:2023.5.23

预期用途:作为制造符合21 CFR 175.300(b)(3)(xx)要求的丙烯酸共聚物的单体,用作树脂和聚合物涂层的组分,但与婴儿配方奶粉和母乳接触的用途除外(参见限制/使用规范)

限制/使用规范:该物质可在与食品类型I、II、IV-B、VI(最多15%酒精)、VII-B和VIII接触的成品聚合物涂层中,按照使用条件A至H(详见表1和表2)的最大水平为每平方英寸0.4毫克,在与食品类型VI(最多20%酒精)在使用条件C至G下接触的成品聚合物涂层中,最大水平为每平方英寸0.18毫克,在与食品类型VI(最多50%酒精)在使用条件E至G下接触的成品聚合物涂层中,最大水平为每平方英寸0.18毫克(详见附件1)。不适用于与婴儿配方奶粉和母乳接触的用途,此类用途未包含在FCN中该物质预期用途内。

在此提醒各出口企业,严格按照FDA要求进行产品生产,规避出口风险。

来源:瑞欧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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