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国提交了G/TBT/N/THA/625/Rev.1号通报,计划发布有关电熨斗的条例草案。该部长级条例草案规定电熨斗必须符合泰国工业标准TIS 60335-2(3):2567(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性-第2-3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TIS 60335-2(3):2567(2024)标准涵盖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熨斗,包括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电动干熨斗、电动蒸汽熨斗以及带有独立储水器或热水器且容量不超过5升的熨斗,包括直流电或电池供电的熨斗。
TIS 60335-2(3):2567(2024)等同采纳IEC 60335-2-3第7.0版(2022年10月)《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安全性-第2-3部分:电熨斗的特殊要求》。
来源:南亚标准研究暨成都技术贸易措施
信息内容来源于贸法通平台 ,报告内容仅供预警与风险提示,供参考之用,不能将其视为做出决策的唯一依据。如有任何意见与信息反馈,请与我们联系。
北京市贸促会法律部
联系人:田博文
电话:010-88070495;13718609060
网址:http://www.ccpitbj.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