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首页

>

正文

印度尼西亚取消对化妆品的进口许可证(PI)要求

2024年06月11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近日,在印度尼西亚总统佐科的指示下,2024年8号贸易部长令 (Permendag 8/2024) 紧急出台并立即生效。2024年8号贸易部长令的紧急发布,视作是对2023年36号贸易部长令 (Permendag 36/2023) 的颁布导致的印尼各港口大量集装箱滞留的补救。

印尼新规背景

2024年3月10日,2023年36号贸易部长令生效,对进入印尼的多种商品提出了“进口许可证 (PI) ”和“进口配额”的要求,所涉及的商品类型有电子产品、化妆品、服装等。新的法规要求大大增加了清关时间,直接导致数万个集装箱积压在印尼各大港口,严重影响了港口正常贸易。

因此,为了缓解港口货物积压,印尼政府决定降低进口许可的门槛,针对Permendag 36/2023修订的Permendag 8/2024就此出台,重新放宽了部分种类产品的进口限制,其中就包括化妆品。

二、印尼新规要求

以下是新政实施后的进口化妆品产品清关要求:

1. 2024年3月10日前

依据

2021年20号贸易部长令和2022年25号贸易部长令中的进口政策和规定

清关文件要求

  • 进口监装报告(LS)
  • 进口报关单(SKI)

2. 2024年3月10日—5月17日(滞留货物)

依据

Permendag 8/2024

附录 I 和附录 II 中列出的货物类型(包括化妆品、136 HS电子产品、传统药品,37 HS鞋履,等等),仅要求进口监装报告 (LS) 即可清关

清关文件要求

  • 进口许可证 (PI) (不需要)
  • 进口监装报告 (LS)
  • 进口报关单 (SKI)

3. 2024年5月17日后

依据

Permendag 8/2024的进口政策和规定

清关文件要求

  • 进口监装报告 (LS)
  • 进口报关单 (SKI)

在Permendag 8/2024出台后,2024年3月10日后抵达印尼港口的化妆品,可免于提交进口许可证 (PI),仅需提交进口监装报告 (LS) 和进口报关单 (SKI),便可办理清关手续。

对于出口印尼的化妆品企业来说,是个利好消息。瑞欧科技提醒您,两份文件需要在货物抵达印尼港口前办理完毕。

来源:瑞欧科技

信息内容来源于贸法通平台 ,报告内容仅供预警与风险提示,供参考之用,不能将其视为做出决策的唯一依据。如有任何意见与信息反馈,请与我们联系。

北京市贸促会法律部

联系人:田博文

电子邮件:tianbowen@ccpitbj.org

电话:010-88070495;13718609060

网址:http://www.ccpitbj.org/

主办:北京市贸促会     建设运维:北京市贸促会综合事务中心

京1CP证12017809号-3|京公网安备11010200068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