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和立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24年第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就中资企业在柬开展承包工程项目报到登记和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开展承包工程项目报到登记。承包工程企业应在对外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填报签约日期、合同金额、合同工期等信息,生成《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报到登记表》(样表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登记表扫描件通过我处邮箱cb@mofcom.gov.cn进行报送。
二、做好有关项目进展更新报告。中标企业应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在系统中如实更新项目中标、签约、开工和完工等情况,定期报告项目进展,并按规定做好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的处置和报告。
特此通知。
来源:驻柬埔寨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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