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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将对中国电动汽车征收100%关税,钢铁和铝征收25%关税

2024年08月26日

来源: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北京市分会

2024年8月26日,加拿大财政部宣布将对进口自中国的电动汽车、钢铁和铝征收高额关税。

从10月1日起,加拿大将对所有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征收100%的附加税,包括电动和某些混合动力乘用车、卡车、客车和送货车。除附加税外,加拿大还将继续对进口的中国产电动汽车征收6.1%的关税。

从10月15日起,加拿大将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和铝产品征收25%的附加税。这些附加税将不适用于在10月15日之前过境加拿大的中国商品。加拿大此举旨在保护该国工人,并防止中国商品经加拿大转运至其他贸易伙伴。

加拿大对华采取的这两项关税措施与拜登(Biden)政府5月份采取的措施一致,当时美国根据301条款将某些中国钢铁和铝产品的关税从最高7.5%上调至25%,并将中国电动汽车的关税从25%上调至100%。

其他一些司法管辖区也采取了类似措施,但幅度没有美国那么大。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所谓的中国电动汽车行业受益于不公平补贴,并从7月开始对中国制造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关税。

根据华盛顿外交政策智库大西洋理事会(Atlantic Council)分析,加拿大在2023年进口了总价值约16亿美元的中国电动汽车。渥太华方面估计,加拿大的汽车行业直接支持了超过12.5万个就业岗位,钢铁和铝行业为加拿大各地提供了超过13万个就业岗位。

当前,加拿大汽车工人和汽车行业面临着来自中国生产商的竞争。加拿大方面的失业率上升也是其中一个推动因素。加拿大的失业率约 6.4%,比去年同期高出近一个百分点。渥太华在8月26日出台了数项措施,将缩减临时外国工人计划,确保雇主优先考虑加拿大工人,并投资于所有可用的劳动力,包括年轻人、新移民和残疾人。

图片来源:加拿大政府官网

除了关税外,加拿大计划调整电动汽车获得退税资格的标准,这些退税计划旨在促进零排放汽车的销售。

加拿大还计划将零排放汽车激励计划(iZEV)、中型和重型零排放汽车激励计划(iMHZEV)以及零排放汽车基础设施计划(ZEVIP)的资格限制在与加拿大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生产的产品上。

值得注意的是,加拿大没有跟随美国针对中国的某些其他措施,包括对从中国进口的半导体、太阳能电池以及电池组件、关键矿产等征收更高的关税。但是,加拿大政府将针对这些关键行业展开为期30天的磋商,未来几天将发布磋商通知。

渥太华方面计划在新措施生效后一年内对这些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估审查,并表示,可能会根据需要延长这些措施的期限或采取补充措施。

近年来,中国已崛起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汽车制造国和出口国。加拿大跟随美国、欧盟等贸易伙伴经常指责中国电动汽车供应链标准薄弱,包括劳工标准、环境保护以及产能过剩等问题。

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发言人指出,加方此举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和政治主导行为,罔顾世贸规则,与加方自诩全球自由贸易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倡导者的立场不符。此举将破坏中加正常经贸合作,损害加消费者和企业利益、不利于加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变努力,完全是损人不利己。

该发言人强调,中国电动汽车等依靠持续技术创新、完善的产供链体系和充分的市场竞争快速发展,是比较优势和市场规律共同作用的结果,不是依靠补贴取得竞争优势。加方关于对中国所谓的“产能过剩”的指责毫无依据。中国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为世界应对气候变化、实现能源绿色转型作出了积极贡献。

该发言人表示,中方敦促加方尊重客观事实,遵守世贸组织规则,立即纠正错误做法,不要将经贸问题政治化。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来源:道琼斯风险合规

作者: Robb M. Stewart 

声明:本文谨代表个人观点,不作为任何决策建议。

商务部回应:将坚决捍卫中企正当权益

问:8月26日,加拿大政府发布公告称,将对自华进口的电动汽车采取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请问商务部对此有何回应?

答:8月26日,加方发布公告称,将对自华进口的电动汽车、钢铝产品采取加征关税等限制措施。加方罔顾事实和世贸组织规则,无视中方多次严正交涉,不顾多方反对和劝阻,一意孤行。中方对此强烈不满、坚决反对。

中方多次强调,中国电动汽车等产业发展基于自身比较优势,是开放竞争的结果。中国电动汽车受到包括加拿大消费者在内的全球用户欢迎,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作出巨大贡献。

加方宣称支持自由贸易和以世贸组织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却公然违反世贸组织规则,盲目跟随个别国家,宣布将采取单边加征关税措施,是典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加方此举将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严重破坏全球经济体系和经贸规则,严重冲击中加经贸关系,损害两国企业利益,影响加消费者福利,破坏加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努力。

中方敦促加方立即纠正错误做法。中方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决捍卫中国企业的正当权益。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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